赵迩,四十五岁,黑水辖区辽河人,身材颀长,举止得体,风度翩翩,无愧为礼部的迎宾使者。
赵迩的宦途亦是一波三折,颇为坎坷。中举后屡试不第,前往贫瘠的天脊辖区,亦与狄锋一样,任边关通事,与白象帝国商人多有来往。其间,学会了白象帝国的白象语,也学会了天脊辖区诸少数民族的方言土话,如吐蕃语、彝语等。
在帝国南方当了十年的通事后,赵迩卸职离去,受人介绍,出任黑水辖区总督施威的教馆西席。这是赵迩人生道路的一次重大转折,在给施总督的公子们授课的同时,他获得了较多与总督及各级官员交往的机会。
在这个过程中,赵迩显示出很强的语言学习能力,很快就学会了东北边境地区的渔猎民族——痛骨翕各部落的方言土语,可以自如地与之交流。此外,由于黑水辖区西部亦与氓兀大草原接壤,他还学会了氓兀语。
帝国总督统揽整个辖区的军政大权,故而与边境和内地各族的酋长、头人、部落领袖等有较多的联络交往。看到赵迩的语言才华,施威又把他收作自己的私人通事,每当那些蛮酋们前来进贡,发生争执请求调解仲裁等,都由赵迩来进行翻译。
在业务上,赵迩着力钻研,精益求精,不仅讲求翻译的信、达、雅,而且努力学习迎接、唱颂、宣介、恭送外宾的各种礼仪,确保符合帝国《礼典》之规范。
在帝国的最西南待了十年,又在最东北待了十五年后,三年前,赵迩被巡视东北的礼部尚书田园相中,调入帝京礼部鸿胪寺任鸣赞一职。
现今,在安天平的授意下,礼部把这么一号人物火急火燎地派出帝京,赶来充当圣廷帝国第一军团的迎宾使者,显然是别有所图。
像狄锋这等经历过诸多磨难,尤其是吃过安相手段苦头的人,怎么不知内里蕴藏的祸心?!
然而,他却带着瓦西里,微笑着前去迎接这位迎宾使者赵迩。
“赵鸣赞,一路辛劳!”狄锋笑着施礼。
“呵呵,帝京到这儿有几千里路,赵鸣赞仅花了半个多月就抵达,怎能不辛劳呢?!”
何平的话里却不免带刺。
黑水总督施威虽然是个风吹两边倒的墙头草,但礼部却是太子党的地盘,亦是安天平起家发迹的老基地。在礼部熏陶过的人,身上那股子酸气就已经够让武将们讨厌的了,何况铁杆三皇子党的何平,面对一个来自太子党大本营的人物?!
“何千总说笑了,”经历丰富的赵迩却颇有涵养,丝毫不以为忤,依旧满面春风的样儿,“狄通事,何千总,赵迩此来,仅仅作个迎宾的接伴,为迎接遥远异邦的客人,略尽绵薄之力而已。”
“赵大人何必过谦呢?”狄锋亦和颜悦色,态度诚恳,“能与您这位学贯中外的礼宾大家同行,狄锋倍感荣幸啊!今后,还请赵大人不要嫌弃,狄锋有许多东西要向大人请教呢。”
“狄通事切勿客气。通译之道,赵迩不过略略懂些皮毛而已,比之狄通事的博学多才,更是万万不如呀!”赵迩亦客气地回应,“今后这辣丁语,还请多多指点愚兄。”
“那是当然。”狄锋爽朗地一口应承下来,“我与赵大人虽然是初次谋面,却已一见如故。今后,我们互相学习。”
“如此,多谢狄兄了!”
在客客气气的交谈中,狄锋带着赵迩走进了临时军营、、、——
对于黄凌的饭局,于成显然心有余悸,可事关重大,他又不能不硬着头皮前去赴宴。
尽管心里一万个不愿意,他还是不得不又一次去面对黄凌那张可恨可恶可耻的臭脸!
两人宴饮的地点依旧选在尚未开业的聚乐第帝京分号,还是那间专用花厅。
“有日子没见,于兄清减哩。”一见面,黄凌还是那揶揄的口气,“前一段时间,于兄的政务一定很累,很辛苦吧。”
“黄老弟呀,我于成命苦啊!身居刑部侍郎,为世受皇恩的朝廷命官,如今盗贼遍地,强人嚣张,怎敢不战战兢兢,克尽职守?!让那些可恶的钦犯们逍遥法外,于成心岂能安?!”
“呵呵,小小蟊贼,其实倒也不难对付,帝国的捕快、典狱、推官、提刑,可多得是呀。最怕的就是那种,既当官又做贼,知法犯法,猫鼠一窝,官匪合流,那才是可怕的呢!”
“是啊,是啊!吏部为百官之首,尤其如此。吏部的官员带了这么个好头,底下诸司还不是有样学样嘛!”
、、、
两人口含机锋,兀自斗嘴,明面上嘻嘻哈哈,实则各自讥讽对方。
“于兄厉害呀,不愧当年名震帝京的翰林六谏之首。”黄凌涵养很好,而且成竹在胸,故而一点也不以为忤,他结束开场“客套”,开始步入正题,“可如今,于兄消停了许久,而弹劾直谏的风头,似乎被王大鳄鱼一个人占尽哩。我听说王大鳄鱼正在告御状,锋刃直指人们谈之色变的蓝带司,附带着更捎上了西漠的封疆大吏呢。”
“陛下养只鳄鱼,不用来咬人又能干什么?!”于成黑着脸,“这次震惊帝国的西京城隍庙血案,黄老弟在其中可居功至伟呀!”
“那还不是于兄你太过性急所致?!如果按说好的兴丰商号门前交人,何至引发此等轩然大波?!”
于成心道,若等你履行君子协议,岂不是缘木求鱼,与虎谋皮?!但他却不再愿辩解什么,冷哼一声,不再搭话。
“这次请于兄来,是有事请教。”黄凌却仍旧一副和善的笑脸,“上回我提请于兄协助的事情,您考虑得究竟如何了?”
“还需要考虑么?!于成深受安相的知遇之恩,自当涌泉相报!”于成不屑道,“把我于成当作三姓家奴,恐怕黄大人认错人了!”
“于兄此话差矣!世上熙熙,皆为利来,人间攘攘,皆为利往。我知道安相对您已颇有微词,何必在一颗树上吊死?!”黄凌耐心劝导,“所谓良禽择木而栖,志士择主而从,时势变幻莫测,此时岂能愚忠到底?!”
于成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,仰头不屑。
“我听说,安天平的相位开始松动,”黄凌装没瞧见于成的脸色,继续道,“有厉害人物准备倒安。这个时候,还是不要轻易放弃我方的善意为好。”
“倒安?!”于成冷笑起来,“这二十年来,宵小之辈发起的大规模倒安浪潮不下三起,可最终结果如何?安相的位子还不是稳稳当当?!”
“此一时,彼一时。”黄凌寻摸着,不动杀手锏不行了,“我这也是替于兄考虑呀。”
“哦?愿闻其详。”
“王大鳄鱼这次,估计是不告倒不罢休了。按安相的行事风格,可能首先牺牲蔡同,如果还不够,就可能轮到于兄。”黄凌道,“如果这样,我倒愿意去当当说客,叫王大人念在昔日同为清流,舌战群奸的份上,高抬贵手,放于兄一马。”
于成兀自冷哼,不说话。
“还有一件事,小弟要提醒于兄。”黄凌看似漫不经心地说道,“那曹顺的人头,是否送抵京城?于兄又仔细验过没有?”
“黄凌,”于成一下警惕起来,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!”
“我的意思是说,曹顺的人头血肉模糊,难以辨识真伪。”到摊牌的时候了,黄凌的辞锋也严厉起来,“万一有人拿一个长得相像的替身出来当替死鬼,而真正的曹顺依然活着,那么于兄可就危险喽!”
“什么?!!!!”
听闻此言,于成差点没瘫在椅子上!
这次西京城隍庙血案,虽说事情闹大了,但好歹令于成和安天平的心稍稍安定的是,曹顺到底见了阎王去了,当年那桩大案已经成为死案,当事人不复存在,死无对证。
可要是,真如黄凌所言,这回对方扔出的只是一个替身,真正的曹顺还活着,那可就要命了!
即使不被黄凌、王大鳄鱼或者三皇子党搞死,气急败坏的安天平也会把他于成千刀万剐的!——
赵迩来前,已经对自己可能遭受的冷遇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,何平的态度似乎也验证了安相和田尚书的警告,但是,让他,也让安相和田尚书没有料到的是,通事狄锋对自己却非常客气和亲热。
狄锋很热情地向自己引见番酋瓦西里及其手下番将,而且还毫无保留地把他学习辣丁语和屠勒语的经验向自己传授。
狄锋甚至还把他细细密密写满蝇头小楷的学习辣丁语、屠勒语的帖本儿借给自己,上头满是单词、音注、词解、句式、语法,对于赵迩完成任务,迅速掌握这两门外语非常有帮助!
赵迩和狄锋都做过通事,两人之间有很多共同语言,谈及各自坎坷生涯和当通事时遇到的逸闻趣事,大有得遇知己之感,心生惺惺相惜之意。
赵迩也混迹宦海二三十年了,真诚与伪善,表面上的恭敬与发自心底的坦白,还是分得清的。他觉得,安相和田尚书临行前的告诫,狄锋是个狠毒、残忍、自私、无耻的小人,与事实并不相符。
狄锋在无私传授辣丁语的同时,好奇心重的他,对于东北边境的痛骨翕蛮族非常感兴趣,不住询问。赵迩在东北当了十五年的通事,自然非常了解,故而给他详加介绍:
痛骨翕乃帝国东北边境的最大蛮族,以渔猎为生,生性残忍奸诈,风俗野蛮古怪。他们的头发尤其有特点,与氓兀等游牧民族的髡发不同,他们梳的是辫发,而且是极其古怪的号称“金钱鼠尾”的辫子。即,全部头发几乎都剃掉,仅仅在脑后留下小手指细的头发,拧成绳索一样下垂。这种秃瓢头、猪尾巴式样的发型,脑后留发不得超过一枚铜钱的大小,辫子极细极细,状若老鼠尾巴,故而又称“金钱鼠尾”。
这伙茹毛饮血的渔猎蛮族,最近出现了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人物——鱼鹰汗虏昌。
虏昌,破落贵族出身,痛骨翕族的传奇人物。十七岁时,他和弟弟启祥一道,收拾破败的祖业,开始聚兵起家。
虏昌虽为蛮族,却颇富心计。他投靠轩辕帝国黑水辖区总督施威,拜其为干爹,舔痈吮痔,不惜一切办法来讨好。
在施威的支持下,虏昌开始了统一痛骨翕各部的血腥征程。一方面,他扯起轩辕帝国这张“虎皮”做大旗,以施威做靠山,获得大批武器、粮草,另一方面,他大口大口地吞噬各痛骨翕渔猎部落,统一本族兵马。胜利后缴获到的良驹、兽皮、药材等,虏昌也不断向其干爹进奉,取其欢心,借此稳住帝国,不干涉他的内部兼并战争。
经二十三年的血战,数十近百个大小痛骨翕部落,已统一在他的鱼鹰战旗之下。虏昌将归顺部众分作十旗,由各旗主统辖。虏昌自领鱼鹰旗,号鱼鹰汗,亦称十旗共主。弟弟启祥为灰雁旗主,辅佐军政。其余分别为:蛮牛旗主鄂硕;黑熊旗主巴图;野猪旗主佟桂;狡獐旗主萨苏;云豹旗主毓铎;白鹿旗主那枯;土獭旗主溥赖;蝮蛇旗主那吉、、、
狄锋仔细倾听,详加询问,甚至拿毛笔不时在一本帖子上认真地誊写记录、、、